桃園縣10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訪視評鑑
一、實施對象:
102年度自評-本縣縣立高中、國中及國小;
分區訪視-縣立國中、小。
二、實施期間:
自102至104年,分三年,每年10月至11月實施。
三、本校102年度分區訪視日期:102年10月8日